餐饮服务规章制度

时间:2023-03-29 02:12:16
餐饮服务规章制度集锦12篇

餐饮服务规章制度集锦12篇

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,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,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,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、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。那么制度的格式,你掌握了吗?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服务规章制度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餐饮服务规章制度1

一、行为规范

1、按公司行政管理规定穿衣,整洁得体。佩带首饰不过于华丽,化妆不浓装艳抹,指甲不过长、过于修饰。

2、路遇领导要主动热情问候,招待客人要礼貌认真。

3、服从人事管理等领导安排,尽职尽责做好工作。工作时不大声喧哗、谈笑,不影响他人工作。

4、严格遵守岗位纪律,遵守工作纪律。讲究工作效率,日事日毕。

5、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,使用文明用语。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准确。

6、使用电话要轻拿轻放,加以爱惜。不漏接电话,电话铃响很久再接应先给对方道歉。

7 、对领导安排的事情或为他人代办的事情要及时办理给予答复。

8、不假公济私,不使用公司的工具、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。

二、工作纪律

1、按工作时间到岗,工作时间无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,按旷工处理。

2、每日两次准时考勤,15分钟以内为迟到,提前15分钟下班视为早退。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

3 、因偶然事件迟到15分钟以上 ……此处隐藏12167个字……提前一周向主管申请,批准后才可休假(突发事件除外)请事假一天扣两天工资,不可抵公休。最长不可超过三天。

6、矿工:①迟到一小时按旷工处理。

②未经批准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(一天扣两天)。

③轮班,调班,值班不服从安排者,强行自由休假者按旷工处理。

④旷工累计3天,视为自动离职,不予发放工资。

7、不得用于机或他人代替请假,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性扣除(半天—三天工资)员工如有事不能按时上班或未请假(突发事件)需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同意补请假手续(不能越级)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
8、打卡签到,员工到店先打卡,每月每次漏打卡一次罚款5元,每月漏打卡签到不得超过3次,第四次起扣罚20元/次。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准时打卡,可按照签卡处理,不计算在漏打卡签到范围内。员工不得代人打卡,如有发现罚款100-300元。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。

三、离职工资

1、所有离职员工工资于下月15号到店领取。

2、未经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,视为自动离职。工资不予发放。

3、新近员工未满6个月者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。

4、离职员工的薪资构成:当月出勤天数+提成。无工龄工资。

5、离职员工未交工装工牌者不予发放工资,工牌丢失扣除工本费10元,工装未洗上交者扣水洗费20元,工装丢失,损坏(正常磨损除外)扣除工装费150元,未干满三个月离职者扣除行李费100元。

6、被公司解聘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,含提成不含奖金。

7、针对个别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没有工资(泄露公司商业机密,窃取他人财物,顾客财物或遗留财物据为己有,严重损害店内,顾客利益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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