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力资源规章制度
在现在社会,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,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,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。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,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。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?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力资源规章制度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人力资源规章制度1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
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,优化人力资源结构,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,实现管理的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
本公司自董事长以下各级工作人员,均称为本公司员工,分为正式员工、试用员工。
第三条
本公司员工的聘用、职务任免、人事变动、出差、离职、考勤、绩效考核、奖惩、薪资、福利待遇、员工培训、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它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,均按本制度办理。 第四条
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第二章 聘用
第五条
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,每年第四季度上报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。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计划,报总裁申批。
第六条
本公司员工的聘用,包括招聘、录用、报到和试用四个环节。
第七条
本公司员工招聘坚持统一管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 控制编制、先内后外的原则;公平竞争、择优录用的原则。
第八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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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、下班铃响为准,30分钟以内到岗或者离岗的情况为迟到或者早退。
2、旷工: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均视为旷工:
1)没请假上班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者,没请假提前30分钟以上的下班者均按旷半日论。
2)没请假不到岗上班者。
3)请假未批准不到岗者。
4)不服从工作调动、经教育仍不到岗者。
5)月迟到累计3次以上(含三次)者。
6)用不正当手段骗取、涂改、伪造证明(病假条等)者。
3、处罚规定
1)迟到、早退、旷工均与工资挂钩。
2)迟到、早退一次扣罚50元工资;旷工半日扣罚100元工资;旷工一天扣罚200元工资。
3)月迟到、早退一次者,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部门经理点名批评。
4)月迟到、早退二次以上(含二次),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通报批评。
5)月迟到、早退三次,按旷工一天论处,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给予警告处分。
6)月旷工1天,视情节及认识检查态度,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7)月旷工2天以上,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予以除名。
8)考勤员应认真负责,不得徇私情,如有违反给以100元/次经济处罚。
第三章绩效考核管理制度
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发展,为企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,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,保持和发扬神阳公司的创业精神、使各项工作和经营有创新性的突破,拟实行目标绩效管理。考核对各事业部管理层人员、行政管理人员等按各自职责的不同进行不同性质及内容的评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