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门工作总结8篇
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、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、分析,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,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,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,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。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民政部门工作总结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民政部门工作总结1一、民政优抚、残联工作
1、资金发放情况,截止目前,我镇有享受城市低保人员800人,发放城市低保金483560元;享受农村低保人员1747人,发放农村低保金357469元;享受五保人员200人,发放五保资金84000元;享受“村级两老”补助人员13人,发放资金7800元;享受大病救助人员15人,发放救助资金28220元;享受优抚对象59人,发放优抚金122280元;精简退职33人发放金额26000元;残疾人建房5户,发放资金22500元.农村困难建房12户,发放资金99500元;发放自然灾害救助金720xx元。
2、组织人员对全镇优抚对象进行全面调查,并将资料整理扫描输入x网,对城市、农村低保对象分别进行了调查审核,做到动态管理。通过调查和村级评审,对住房困难的农村困难群众申报新建住房7户,现已全面动工,并兑现了20xx年12户危房改造家庭的资金到位和发放。结合工作,开展“上千家门,问千家事,解千家愁”活动,深入到各类民政对象家中,与他们心连心,倾听他们的心声、诉求以及意见和建议。 ……此处隐藏11151个字……用,努力实现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、公平和公正。
目前,全县农村低保由户主提出申请、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、乡(镇)审核、县民政局审批的四级管理网络已经形成。尤其是在核定申请对象的过程中,坚持集体讨论决定,对符合上报条件的家庭名单都在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张榜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,实现了申请、审批程序的公开、公平和公正。目前,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8458户11812人,占全县农业人口比率的6.8%,1-6月共发放保障金354.5万元,月人均补差达50.02元。
半年以来,严格按照《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》第四章第xx条“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,每年审核一次”的要求,采取以年终审核和平常抽查、接访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动态管理工作。通过公示,暂缓批准或取消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对象23户37人;取消群众反映在保期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在保对象135户197人;同时新增低保对象128户197人;对15户18人实施了分类施保,保障工作真正做到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、保障标准有高有低。
(三)认真贯彻落实《五保供养条例》,努力提高老人生活水平和居住生活环境。
目前,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799人,其中集中供养133人,分散供养666人。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五保供养条例》,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及管理,各乡镇敬老院通过养猪、养鸡、种菜等方式积极开展农副业生产,1-6月全县敬老院农副业产值达2万元,在院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,生活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。同时,为改善在院五保老人的居住生活环境,1-6月,共投入资金47万元,对青龙厂镇敬老院、因远镇老年活动中心和澧江镇福利院进行了修缮、改造,现三所敬老院修缮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。